防止電纜著火延燃的措施
對于電纜可能著火蔓延導致嚴重事故的回路、易受外部影響波及火災的電纜密集場所,應設置適當的阻火分隔,并應按工程的重要性、火災概率等因素,采取下列防火措施
1:需要阻燃防護處,選用具有阻燃性能的電纜;在火災中需要維持繼續供電的回路,選用具有耐火性能的電纜;除了選用阻燃電線電纜外,在敷設方面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:
: 1:隔離熱源和火源。電纜敷設盡可能離開蒸汽及油管道,當小于允許距離時,則應在接近或交叉處前后1m處加隔離措施。
2:可燃氣體或可燃液體的管溝中不應敷設電纜。在電纜溝、電纜隧道中,不得布置熱力管道,嚴禁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液體進入。
3:明敷電纜應避免直接朝向壓力容器或配電裝置泄爆口。4)靠近帶油設備的電纜溝蓋板應密封。
4: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裝置與消防裝置。
5:實施防火分隔。